1、负责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及验收鉴定;
2、负责民营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和验收鉴定;
3、组织开展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考核和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
4、研究提出科技合作、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5、编制科技合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203
电 话:0877-2025049
传 真:0877-2025049
副科长:王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