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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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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科技局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17-07-24 10∶07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进步和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并起草地方性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玉溪市科技、知识产权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和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制定玉溪市科技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编制玉溪市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规划、专利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年度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的领域,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 


    (三)统筹协调全市农业、工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推进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负责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及组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专利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战略,指导企事业单位和部门的专利工作,推动专利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负责专利信息的运行和管理工作,指导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四)编制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管理市级各项科技、知识产权经费;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统筹协调推进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编制市级重点试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实施管理。 


    (六)拟订对外科技专利交流与合作的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玉溪市与北京、上海及“泛珠三角”区域、国内著名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先进科学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前期预研、论证和评估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与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全市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

     

    (九)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各部门和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指导县区专利执法及保护工作;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科技活动和科技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工作,研究制定专利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