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奖申报程序
1、申请评价
鉴定:适用于列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应用技术成果;应用研究理论成果;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使用《科技成果鉴定(评审、评定)申请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评审:适用于软科学研究成果。使用《科技成果鉴定(评审、评定)申请表》,《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证书》。
评定:适用于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完成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使用《科技成果鉴定(评审、评定)申请表》,《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评定证书》,《应用技术成果评定证书》。
验收:适用于试验示范和推广项目。使用《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科技计划项验收证书》。
2、组织评价
工业科技计划内项目,由玉溪市科技局工业科技科组织评价。
农业科技计划内项目,由玉溪市科技局农业科技科组织评价。
科技合作计划内项目,由玉溪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组织评价。
卫生、教育、交叉学科及计划外项目,由玉溪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价。
3、科技成果登记
按照《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进行登记,使用《科技成果登记表》。
4、申报玉溪市科学技术奖
按照每年度的《玉溪市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推荐通知》要求,填写《推荐书》,准备附件材料。玉溪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评审。
5、推荐申报云南省科学技术奖
每年度获玉溪市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成果,由玉溪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申报云南省科学技术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