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本市公民或组织及其合作者
二、办理依据
规范性文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云南省科技成果登记和信息发布实施办法》(云科奖发〔2015〕2号)第四条:各州(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省属企业、中央驻滇单位、解放军驻滇有关机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州(市)和所在部门及单位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三、办理所需材料
(一)材料名称
按软件要求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提供部门
科技成果登记软件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提供,发布在国家科技成果网
四、办理流程
科技成果登记方下载成果登记软件进行登记→登记完毕,导出数据报送成果登记管理部门→符合登记条件颁发成果登记证书。
五、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七、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最少次数
1次
八、办理部门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
九、承办机构
政策法规科
十、办理地址
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14号
十一、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十二、咨询电话
0877—2039108
十三、投诉电话
0877—2023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