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二、办理依据
规范性文件:《玉溪市专利奖励办法》(玉政办发﹝2005﹞123号)第七条:办理程序(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县区知识产权局提出奖励申请;(二)各县区知识产权局根据本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三)市知识产权局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批。
《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玉溪的决定》(玉发〔2014〕39号)第四部门主要任务及政策——(五)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程“鼓励专利申请,第一申请人为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有经常居所的个人,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权属明确,获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5万元,获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1000元。申请且被受理的国内发明专利奖励2000元。”
三、办理所需材料
(一)材料名称
玉溪市专利奖励申请表及相关附件
(二)材料提供部门
申请表由市知识产权局提供
四、办理流程
向所在地县区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各县区知识产权局提出初审意见→市知识产权局审批。
五、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七、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最少次数
2次
八、办理部门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
九、承办机构
知识产权科
十、办理地址
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14号
十一、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十二、咨询电话
0877—2027028
十三、投诉电话
0877—2023369